为加大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丰富产品供给,助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印发《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拟设立奖励资金对文化和旅游新消费项目按照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进行奖励。
《办法》提出,支持开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旅游消费新产品,深入挖掘北京历史文化名城资源,支持鼓励文物、典籍、园林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设计推出能展现首都文化内涵的旅游消费新产品;支持科技赋能旅游消费新场景,鼓励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技术应用到旅游消费场景中,推动旅游消费场景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升级发展;支持发展“旅游+”“+旅游”产业融合新业态,鼓励旅游与农业、工业、商务、体育、中医药等领域相加相融、协同发展,推动旅游消费业态向多元化、特色化和品质化升级发展;支持推出“北京礼物”新商品,鼓励更多创意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的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加入“北京礼物”体系,推动“北京礼物”向高端化、精品化和国际化发展。
《办法》明确,奖励资金以自然年度划分,采取事后奖励方式,根据申报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社会效益和促消费效果等标准,按照新产品、新场景、新业态、新商品4个领域进行评定并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办法》明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每年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明确年度奖励方向、重点及相关申报要求等,组织开展项目申报与审查工作,并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魏彪)
关键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 加大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 助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